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和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年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本次案例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,包括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、心理健康教育任课教师、辅导员(班主任)等。
二、参评时间
2024年4-5月
三、参评类别
(一)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
1.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案例,包括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源头管理、过程管理、结果管理以及校家社医协同管理的重要举措、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。
2.心理健康教育教学(活动)案例,包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、团体辅导、个体辅导、宣教活动、学科育心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举措、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。
3.心理辅导室(中心)建设案例,包括心理辅导室(中心)工作文化建设、运行机制、特色创建、功能发挥等方面的重要举措、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。
4.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案例,包括整体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、促进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个人成长等方面的重要举措、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。
案例字数为3000-5000字,具体参考模版见附件1。
(二)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
围绕2019年以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真实案例,从案例基本信息、危机事件描述、干预措施、干预成效、经验总结等方面阐述及时发现并成功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案例。
案例字数一般为5000-8000字,不超过10000字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
1.报送程序:各二级学院积极认真抓好此项工作,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提交案例进行初评,并统一推荐报送。
2.报送要求:案例以“学院+类别+案例题目”命名。报送案例提交word电子稿一份,excel汇总表一份,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后以“学院+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”命名,发送至邮箱1085604373@qq.com;每篇案例同时提交纸质版5份+盖章版汇总表1份至心理健康中心,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
1.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,需确保案例真实。为保护学生隐私,学生姓名一律用化名代替。
2.所报送案例提交word电子稿正文一份,excel汇总表一份,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后以“学院+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”命名,发送到邮箱1085604373@qq.com;每篇案例同时提交纸质版5份+真实性承诺书1份(需签字、可不盖章)+盖章版汇总表1份,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案例评审
经查重后按规定比例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推荐优秀作品至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参加评选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
王一竹,023-61220982;龙海霞,18084046117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4年4月7日